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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證辦理條件和費用?
道路運輸證辦理大概要一千元左右,流程如下:
1、經批準開業并核發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的業戶,應提增車申請和相關證明,《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配發表》(企業應加蓋單位公章)、《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2、經道路運政機構批準后,方可購置營運貨車;
3、經批準購置的營運貨車,掛牌后持駕駛員上崗證、行駛證、購置附加費證,到道路運政機構領取和填寫《道路貨物運輸業戶(新增項目、擴大規模)申請、查驗登記表》;
4、購置外籍的營運貨車的,購買者提供原車籍地道路運政機構開據的《營運車輛轉籍通知單》及營運擋案;其它手續按新增車辦理;
5、已經辦理營運手續,因車輛產權變更的,還須提交原車輛管理擋案以及原車籍地運管部門車輛轉出證明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證明和車輛技術擋案。申請從事道路集裝箱運輸還應提供專用車輛條件狀況檢測證明;
6、經查驗和審批后,辦理營運證。上述材料須攜帶原件,其中行駛證的登記證書復印2份,身份證明復印1份,復印件一律為A4紙。
物流公司注冊必須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嗎?
一定要的。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制發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
開汽車養護店需要什么手續?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環保許可證
6、消防合格證
開一家洗車店,或者汽車美容保養店,辦證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一提到手續,很多智慧之選者仿佛就看到了一疊一疊的文件和資料,很是頭疼。其實不論開什么店,手續都是必不可少的,慢慢梳理下來,開家洗車店的基本說明有三個:營業執照(工商局),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局),排污許可證(當地環保局)。其他的證件,比如消防驗收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這些先不用辦理,因為每個地區的政策制度不盡相同,南北差異也很大。以下介紹幾個說明,經營人員可參照并根據當地管理政策酌情辦理。
一、工商營業執照辦理
以個人或者公司名義辦理營業執照。一般以個人名義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居多。
辦理時限:一般十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五十元左右,許多地區已免個體營業執照費用
辦理地點:當地工商局
申請人領取各類《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按相關規定備齊材料申請設立登記。
簡而言之,先“核名”。首先去工商局領取“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并工商局內部網檢測是否重名。沒有重名則可獲取工商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核名”完成之后“驗地”。申請人憑經營店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及字號名稱核準書,備好3張一寸照,2張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了。
如果是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就相當麻煩了,登記費用按照注冊資金的比例收取,至低是300。由于手續比較多,快的也是十五天。如果嫌麻煩,可以找代理做,一般幾千元錢。
二、稅務登記證辦理:
辦理時限:獲取營業執照30天以內辦理,7天左右
辦理費用:50/地稅證50/國稅證(個別地區不收費)
辦理地點:當地地稅、國稅部門
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去當地地稅和國稅局辦理。個體戶適用“定額納稅”。即稅務所依據店面坐落地點、營業面積、經營項目、營業額等制定每月應交稅金。
在汽車美容營業稅的基礎上還會征收2%-7%的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
注冊物流公司與貨運代理的區別是什么?
注冊物流公司與注冊貨運代理公司的不同:
1、物流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倉庫,注冊貨運代理公司則不需要。
2、物流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車輛,包括有效行駛證和駕駛證,而注冊貨運代理公司則不需要。
3、物流公司必須要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注冊貨運代理公司則不需要。
4、物流公司必須經營范圍可以寫貨物運輸,注冊貨運代理公司則只能寫貨物運輸代理。
保險兼業代理證怎么辦理?
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申報事宜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內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除銀行類機構外,應委托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向我局提出。
二、申報材料
1、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的請示文件;
2、兼業代理資格申請表(附件1);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復印件;
5、委托辦理函;
6、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附件2,由委托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進行調查和提出)
7、加蓋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8、經營場所照片。
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只需提供1—4的申請材料;保險公司在填具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時,應將材料7、8作為附件一并收集。對于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將不予受理。
三、申報險種及相關申報機構
1、人身保險類
(1)長期壽險:銀行(含信用社,下同)、郵政等機構。
(2)健康保險:銀行、郵政等機構。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行社;港口、鐵路、民航、公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單位;航空機票銷售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旅游或客運”等業務的其他單位。
申報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機構,保險公司應確保擬申請的兼業代理機構在單證管理、出單管理和銷售行為等方面符合中國保監會下發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
2、財產保險類
(1)企業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2)家庭財產保險:銀行、物業管理等機構。
(3)建筑工程、安裝工程保險:房地產開發、建筑設計施工等機構。
(4)貨物運輸保險:物流公司、貨運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貨物運輸”或“貨運代理”的單位;主營業務范圍含“批發零售”且批發銷售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貿易公司。
(5)機動車輛保險:主營業務范圍含“汽車銷售、維修、保養”的4S車行、一類汽車維修廠,銀行、擔保公司等辦理汽車類貸款的機構。
(6)與貸款業務直接相關的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7)其他保險:如船舶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等專業性較強,原則上實行個案審批。
四、不予許可的范圍
1、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不予許可。
2、法人機構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未正常開展代理業務的,其分支機構申請兼業代理機構不予許可。
擴展資料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與兼業代理人建立代理關系時,有責任確定兼業代理人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確保所屬兼業代理人:
一、委托代理險種在《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內;
二、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
第十七條 保險兼業代理人只能在其主業營業場所內代理保險業務,不得在營業場所外另設代理網點。
第十八條 保險兼業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
二、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強迫、引誘投保人購買指定的保單;
三、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四、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保險人;
五、對其他保險機構、保險代理機構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宣傳;
六、代理再保險業務;
七、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八、兼做保險經紀業務;
九、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損害保險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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