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國保險代理公司市場朝健康有序的發展,保監會在審批保險代理公司注冊條件時十分嚴格。一般來說保險代理公司想要順利通過審批,必須同時滿足幾大基本條件,且不同的保險代理公司類型所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保險代理公司注冊條件
(一)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審批
1.股東、發起人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2.注冊資本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章程符合有關規定。
4.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符合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7.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件設施。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保險代理集團(控股)公司設立審批
1.股東、發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2.注冊資本達到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監會相關規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符合有關規定。
4.董事長、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7.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件設施。
8.擁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9.保險中介業務收入占集團總業務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理資格審批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四)外資保險代理公司設立審批
允許香港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經營保險代理業務10年以上;
2.提出申請前3年的平均業務收入不低于50萬港元;
3.上一年度的年末總資產不低于50萬港元。
允許香港保險經紀公司在廣東省(含深圳)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經營區域未廣東省(含深圳),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香港經營保險經紀業務10年以上;
2.提出申請前3年的年均保險經紀業務收入不低于50萬港元,提出申請上一年度末總資產不低于50萬港元;
3.提出申請前3年無嚴重違規和受處罰記錄;
4.在內地設立代表處時間1年以上。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保險代理公司注冊條件相關的內容介紹,不同的保險代理公司類型在審批時所需要具備的條件是不同的,大家可以參照上文提供的內容,看看是否能滿足審批的條件,以免在辦理手續時走一些不必要的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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