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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什么意思?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什么是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并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
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于2011年6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的定義是什么?
小微企業指的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依據:
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300萬以下
②企業規模上,從業人數在300人以下。
③企業的總資產在5000萬以下。
小微企業全稱?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根據不同的行業進行劃型,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等,其中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劃分標準表?
一、小微企業如何劃分?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以上三個標準的才是小微企業。
二、小微企業劃型辦法是什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3、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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