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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報稅期截止到啥時候?
關于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并及時告知納稅人。
一、 1月、6月、7月、9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 2月15日為星期六,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7日。
三、 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3月16日。
四、 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4月20日。
五、 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六、 8月15日為星期六,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7日。
七、 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3日。
八、 11月15日為星期日,1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12月申報期截止時間2021年?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為星期日,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稅務局1月報稅截止是哪一天?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于小規模納稅人和有特殊規定的納稅人。營改增后福建地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為按季申報。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提示:納稅申報期一般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納稅人可以登錄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網站查看征期日歷。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的,營改增后第一個申報期為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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